
但是在统筹外养老保险的计算上,对通过组织调入邮电系统的外单位人士实行歧视性办法,显得十分不公平,在工龄系数计算中,将移动工龄按1.3计算,邮电工龄按1.0计算,退休军人按1.0计算,党政机关其他单位调入工龄只按0.5计算——还而言之就是外单位工作二年8个月才能抵上移动一年的工龄,工作两年才能抵上邮电一年的工龄,结果我们的统筹外养老保险比邮电和复原军人每月少了136-200元左右(程每月少136.8元,孙、马在外单位工作年限更长,未详细计算)。这种不是以人为本,而是以“我”划线的作法,把通过组织调入邮电企业的外单位工作人员列为“三等公民”,实在不公正、不合理,既不符合构建和谐社会,促进安定团结的要求,也不符合国家劳动法的规定。我们如果在地方工作退休,可随公务员调资增加生活费,退休时任正科级满30年的经地方党委组织部确认,可享受处级生活待遇。现在受到这种不公正的待遇,让人觉得两头吃亏,使人难以承受。对此,我们多次向移动集团公司和信息产业部申诉,他们都未作正面答复和处理,说什么是“企业行为”,政策不能“朝令夕改”,指示省市公司给我们多做政策解释工作,解释者又无充足理由说服我们,只说“这是集团公司订的。我们无权改变,对你们的要求表示理解,表示同情。”
集团公司的“企业行为”,说穿了就是行业的垄断行为,它与我们党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格格不入。我们不妨请制定这项政策的人换个位置将心比心的想想:假如中央(国务院)将移动公司某制定政策的人调到劳动保障部或者铁道部,这些部门也像移动公司一样,以“行”划线,把移动等外单位的工龄一年只按半年计算,他在移动等外单位工作三十年,在其他单位只工作几年或者十几年就退休了,不知其对自己的统筹外养老金是何等想法?(注:在“外单位”工作年限越长,统筹外养老金就越少)
对外单位调入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,我们认为应该分个青红皂白。邮电的外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工作人员都是党和国家的工作人员,都是为人民服务的。通过组织部调入邮电企业工作,也是为人民服务,工作一年就应该按照一年计算工龄。个别人自愿放弃原单位工龄,削尖脑袋通过不正常关系钻进邮电部门工作的,退休时不计算原单位工龄他本人也不会有怨言。即使集团公司给他按0.5计算工龄,也不能证明你是正确的。
所谓不能“朝令夕改”,关键问题时制度的这项政策是否正确,正确的政策不能朝令夕改;不正确的政策,就应该本着“有错就改”的原则,将错误的政策规定改正过来。集团公司(2002)546号文件一出台,我们就提出了激烈的质疑,后又多次文字申诉,至今时达五年之久。湖南、湖北、贵州、四川等省都向集团公司做了专题汇报,集团公司仍坚持我行我素,不将歧视性政策改正过来。
在此,我们再次申诉,并恳请媒体朋友为我们弱势群体退休老人逃回公道,根据近日国务院关于对现行法规进行全国清理的通知,督促集团公司废除(2002)546号文件歧视性政策条款,还我们公正公平待遇。对毫无道理被克扣的工龄工资如数补发给我们,使我们古稀老人更好安度万年。
谢谢!
原中共湖南省委农村政治部正科级干部 程明清
退休时任常德市邮电局政治处副主任
原湖南省澧县工业局局长 孙圣金
退休时任澧县邮电局党委书记
原湖南石门县财贸办主任 马业载
退休时任石门县邮电局党委书记
二00七年三月

